审计处完成2019年度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2019年3月,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成立审计组对韦法云等12位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处制定审计方案,根据被审计人述职报告、学校年度党建及发展考核结果、财务部门提供的经费收支账簿记录,按被审计单位经费支出项目分类,认真进行了费用归集、汇总、整理,重点查阅了2015年度到2018年度的部分会计凭证和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并根据审计需要向前追溯。依照审计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加上审计判断,形成审计初稿,并征求被审计人个人意见后,出具了12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本次审计首次依照2019年新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年32号),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干部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促进学校经济活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进学校和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审计期间,审计组重点约谈了6名被审计干部,向6个部门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整改工作计划在12月中旬全部结束。
(文:李敏 罗颖 审核蔡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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