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公告〔2024〕2号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24〕13号,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校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5月6日起,对胡振东等21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组将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请学校广大教职工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的提供信息和反映情况。
联系人: 罗 颖 唐小敏
联系电话:3803248
电子邮箱:审计处OA
附件:
终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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